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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2027總統教育獎市級初審暨表揚實施計畫」,有意願參加遴選的學生請詳閱附件資訊,自行備妥文件於11/23(一)前向註冊組提出申請。

承辦人 : 註冊組長 單位 : 教務處

壹、依據:依教育部總統教育獎遴選分組實施計畫辦理。

貳、目的:

     一、透過本計畫選拔與表揚總統教育獎學生,並激發學生努力學習與奮發向上的人生觀。

     二、宣揚學生在逆境中,仍展現積極向上、樂觀進取的正向教育價值。

參、辦理單位:

    一、主辦單位:新北市政府教育局(以下簡稱本局)。

    二、承辦單位:新北市厚德國民小學。

肆、推薦對象及組別:

   一 、推薦對象:就讀新北市公私立學校國中小,並具備中華民國國籍之當學年度在學學生(含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學生)。

   二、受推薦人必須符合身處逆境中,仍展現奮發向上、樂觀進取,並具下列條件之一:

        (一) 處於逆境且品德優良足堪表率: 發揮服務奉獻、孝行表現、友愛行為、體恤他人等情懷,對社會風氣有良善影響,足堪楷模者。

        (二) 處於逆境具特殊才能出類拔萃: 語言、藝術、薪傳技藝、技能、科學、科技、資訊、體育、創新研發或其他領域,具有特殊才能,出類拔萃者。

  三、組別:國小組。

  四、推薦注意事項:

       (一)曾於該教育階段已獲得總統教育獎者,不得再參與評選。惟不同教育階段,且提出新的具體事蹟及佐證資料者,不在此限。

       (二)推薦單位應對學生平時表現及生活環境確實查訪,確認受推薦學生具有符合本計畫所定推薦條件之具體事實。

       (三)各校可就曾申請溫馨助學圓夢計畫、體育(或藝才)表現績優清寒學生、特教優秀(雙殊)學生或曾獲擁夢飛翔報導等,身處逆境仍奮發向上、樂觀進取,足堪楷模之學生加以推薦,不限身心障礙學生。

伍、送審資料:

      1.受推薦人基本資料表(附件1)。

      2.推薦資料表(附件2)。

      3.受推薦者資料使用同意書(附件3)。

      4.各校(單位)推薦檢核表(附件4,並請依項次確實勾稽)。

      5.受推薦者相關佐證書面資料(若無則免)。請勿膠裝,以迴紋針或長尾夾固定資料即可。書面資料以60頁為上限(不含空白頁),基於公平原則,超出頁數部分承辦單位將不予進行後續參採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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