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財團法人新北市太陽之子教育基金會辦理「清寒優秀學生助學方案」,符合資格之有需求者,請詳閱附件自行備妥文件向註冊組提出申請。
一、實施對象: 新北市國小、國中、高中學生,需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1.家境清寒、2.學業成績優秀、3.具備特殊潛能或資優特質,並由各校老師推薦。
二、受助資格:
1.在校學業成績:前一學年成績平均,國小及國中須達90分以上、高中須達85分以上。若為一年級下學期學生,可提供上一學期成績單作為審核依據。若未達成績標準,須附上導師或學校推薦函,以供審核。
2.具一項以上特殊才能或潛力(如語文、數理、科技創作、邏輯思考等),並經教師或導師具名推薦,說明學生之特質與潛力領域。
3.家庭清寒,須檢附相關證明文件(如中低收入證明、家庭狀況說明等)。
三、不符合清寒優秀助學金補助資格:
1.全家每人每月平均收入超過當年度最低基本工資者。
2.雖具清寒背景,但缺乏展現任何才能特質或潛力者,即便成績達標,亦不納入補助。
3.其他(休學、降轉、畢業、家庭經濟狀況已獲改善)。
四、甄選方式:
1.本會邀請新北市學校篩選並推薦符合本會助學金申請資格之學生。受推薦學生應填寫申請書,並檢附相關證件資料,交由學校提報本會。
2.本會收件後,依學生就讀學校所在地,促請相關本會派員親自至校與學生實地訪視,並填寫訪視紀錄表及經濟評估表,以利審查。
3.由本會組成「助學金專案審查小組」,邀請本會董事擔任審查委員,核定各梯次補助名單及金額。
4.為提升審查作業之效率與彈性,並兼顧委員審查時程,本會採「全年受理、分批審查」方式辦理,申請案件將視收件情形、資料完整性及委員審查時程,分批辦理資料審查、訪視及核定作業;各批次作業時程及結果通知方式,由本會另行通知,必要時得予調整。
5.書面審查結果由本會通知提報學校;通過書面審查者,另行通知進入後續訪視審查程序;書面審查未通過者,原則上不另行通知。後續訪視審查結果,本會得以書面方式通知其審查結果。
五、其他詳細資訊請參閱附件及該會官網(https://sunoson.org)。如有疑問,請洽承辦人簡小姐,電話:(02)82455250,分機2023;或寄信至contact@sunoson.org。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