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新住民教育揚才計畫─第十一屆新住民舞蹈比賽」比賽辦法,鼓勵新住民及新住民子女學生踴躍報名參加。
單位 :
教務處
比賽相關訊息如下:
報名時間:115年2月23日(星期一)起至115年3月31日(星期二)止。
參賽資格: 持有中華民國身分證或合法居留證之新住民。
報名團隊中新住民身分者須至少達3分之1,報名團隊僅1人者,須為新住民;2人者須至少1名為新住民身分。
北區初賽日期:115年4月26日(星期日)。
比賽辦法請詳閱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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