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永平國小「114學年度特殊展能市長獎評選實施計畫」,請有意申請的家長注意相關申請時程及規定
單位 :
教務處
【114學年度畢業生「特殊展能市長獎」申請注意事項】
- 申請期限:115年1月21日(星期三)〜115年4月20日(星期一)
- 評選會議:115年5月6日(星期三)
- 核定名額: 6名
- 申請辦法:
- 請申請人自行下載申請表,以電子檔形式填寫並印出後,再請導師予以推薦+簽名。
- 將獎狀、獎盃、獎牌之正本及申請表電子檔(如附件)寄給導師,由導師進行初步審查覈實
- 導師寄送申請表電子檔及導師已簽名之申請表正本於115年4月20日(星期一)前交至註冊組(每班限推薦1-2名)
- 本校召開評選會議,評選出6位特殊展能市長獎之獲獎學生,於115年6月22日(一)至26日(五)其中一天(待教育局公文告知)至新北市政府接受表揚,並與市長合照。
- 審核辦法請參照實施計畫。
★特別說明:
自109學年度起畢業生特殊展能市長獎評選實施計畫略有異動,實施辦法新增【說明8、9】,請有意申請本獎項之家長與學生特別留意。
1. 新增「說明8」:經政府主管機關立案核可之法人組織(財團法人、社團法人)舉辦之各項競賽所獲之獎狀(或獎盃、獎牌等)之計分,合計後最高上限為30分;政府機關主辦之各項競賽之獎狀(獎盃、獎牌等)之計分,則無最高計分上限之限制。
2. 新增「說明9」:學生獲獎之計算以學生小一入學日至特殊展能市長獎收件截止日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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