視力保健宣導

單位 :
學務處
「近視是疾病」觀念,學生近視應就醫治療以抑制度數增加速度,配戴眼鏡僅是矯正視力而非治療 (不能控制度數)。學生於校內進行視力篩檢結果,裸眼視力任一眼低於(含)0.8經配戴眼鏡後視力檢查正常之學 生,仍需定期就醫,配合醫囑治療。
另衛生局與教育局共同辦理新北市學童護眼方案-學童高度近視防治計畫(請點我),提供國小學童及幼兒園中、大班視力篩檢異常之幼兒每年1次免費視力檢查服務,以降低本市學童高度近視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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